进价6毛口罩卖1元被罚4万,洪湖这家药房到底冤不冤?



近两天,一则不起眼的新闻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注意:湖北洪湖市华康大药房因0.6元进价口罩卖1元(该药房于元月23日购进一次性口罩44000支),被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涉嫌哄抬物价被罚款42630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新冠病毒疫情蔓延,一“罩”难求的今天,这1块钱一个的口罩贵吗。

有网友说,非常时期算良心价了,卖两块钱现在排起队踮着脚都买不上,一块一个的话我们抢着要,卖一元还被罚,如果这家店还有,我也要买。

进价6毛口罩卖1元被罚4万,甚至惊动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向@国是直通车 。



既然1块钱的口罩卖的不贵,那么洪湖市有关方面为什么要罚款,给出的这个罚款有法规依据吗?

该市有关部门回应称:对华康大药房做出罚款,是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因为该药房违反了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十郎上网一查,洪湖市做的回应并不假,洪湖市对网友的关切也相当重视。

此前新华社报道,1月2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执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规定自2020年1月22日起,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

一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在1月22日后超出原价销售或者提供服务的;二是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购销差额未与1月21日前保持一致并扩大的;三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

按照这个规定,凡涨价被认定为“哄抬价格”的,将从快从重处理,并当场责令立即改正。由此看来,洪湖市对华康药房做出的罚款确实是有法规依据的。



但网友们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在人们的心里,进价6毛卖1元很正常,市面上卖的小瓶装水,零售在2元以上的,进价大多在1元一下。现在的药店,卖的哪一种商品价格没有加价百分之十五?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这就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6毛钱进只能卖0.69以下,这样哪家药店还会卖口罩?

那么,华康大药房“哄抬物价”被罚4万,到底冤不冤呢?

细心的网友很快就发现,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说的是:以2020年1月21日前商品销售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格为原价。按照正常解读,这个“原价”并不是商品的进货价,也就是说1月21日前你卖的口罩为9毛,这个9毛才是原价。

华康大药房既然是个药店,那它以前肯定就卖过口罩,既然卖过口罩那么就应该有个1月21日前的原价,如果现在药店随意乱涨价了,的确是违反了规定。

但洪湖方面处罚和随后的声明,都没有提到这家药房口罩的1月21日前的原价,直接就用第三条“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为依据来开发罚单“,也就是以药店进价6毛为依据。其实这个原价只是进货价,并不是该药店1月21日前的原价。

口罩进价6毛,药店还要付房租、水电、人员工资、税收不说,况且还要有一定的合理利润,这个1块钱售价,网友们觉得不离谱。



十郎观察也注意到,2月1日,国家市监总局又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称“总局指导文件”),其中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为:

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价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经营者销售同品种商品,超过1月19日前(含当日,下同)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疫情发生前未实际销售,或者1月19日前实际交易情况无法查证的,经营者在购进成本基础上大幅提高价格对外销售,经市场监管部门告诫,仍不立即改正的。

这个 “总局指导文件”中,并无“购销差价额超过15%”属哄抬物价的相关规定。

对于网友们的关注,2月12日,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界面新闻,口罩价格在平时属于市场调节商品,疫情期间湖北省出台的价格执法方面的指导文件,其中有“购销差价额高过15%”属哄抬物价的规定。但近期国家市监总局出台的“总局指导文件”,与湖北省的文件在表述上有所不同,目前如何认定哄抬物价“都还在讨论”。

说实话,今年春节以来,没有人能想到,因为一场疫情的突如其来,小小的一只口罩,会有那么多问题在春节的当口集中爆发。这些日子口罩的价格早在某些地方已经在蹭蹭往上涨了。尽管有关方面出面打击高价倒卖口罩的行为,但现在平时几毛钱的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依然涨到了几块钱,平时几块钱的N95口罩是涨得更多。



面对口罩荒,十郎觉得药房在一定幅度之内涨价是合理的,但绝不是随意涨价,对于什么是哄抬口罩价格,我们有关部门能否出台一个市场指导价,也就是最高限价,超过这个限价,就罚你没商量。还有,不管怎么涨,企业社会责任心不能丢,更不能囤积居奇发国难财!有报道说,有些地方对口罩限购,每人凭身份证一次限购5个口罩,我觉得这个限购办法也有可取之处。

行文至此,话还要回到题目上来:进价6毛的口罩卖1元被罚4万,这到底冤不冤?

在下才疏学浅、人微言轻,不敢妄言此等大事,对这个问题,还往网友们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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